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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制度
深圳铭电 / 2011-05-16

获得发票的方式:

1、电话订购时,确认好所需要的产品后,请将您的发票抬头提供给销售人员。

2、您在网站订购,请在提交订单前在"其他信息"中选择需要发票,并填写发票抬头和发票内容。

说明:

1、铭店购物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2、一张订单对应一张发票。

3、发票不包含配送费,积分礼券。

开发票的注意事项:

1、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。

2、非现金虚拟账户支付的金额和礼券支付的金额不开发票。(非现金虚拟账户如:铭店购物的一些促销活动中赠送客户的礼券)

例如:订单总金额为500元,使用礼券支付100元,选择开具发票后,发票金额为400元,不包含100元礼券支付的金额;

3、发票抬头内容不能为空,您可写个人或公司名称。

4、发票内容为商品明细。

5、补发票说明
(1)您收到商品后15天之内可以要求补发票。
(2)补开发票需提供“销售单”或详细的订购信息。
(3)请您提供正确的地址,我们会在补开发票后以平邮方式为您寄出,同时会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您,请您注意查收。
(4)收到发票后如发现发票抬头、内容或金额等与您下订单时所填写的项目不符,请先与客服确认后,将原发票退回才予以重开。

温馨提示:

您可将发票寄至以下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504-1     邮编 518057     铭店购物 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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